每日幸運網

位置:首頁 > 國學 > 國學經典

法家文化與秦朝興亡的關係

法家是漢文化中重要的一種學派,法家主張依法治國,富國強兵。法家思想是漢文化中濃厚的一筆,歷史上法家的代表人物總多,例如:管仲、商鞅、申不害、韓非子、李斯等。你對法家文化了解多少?你知道法家文化與秦朝興亡的關係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法家文化與秦朝興亡的關係

  一、法家思想的核心主張
  人之性本惡
  先秦法家多認為人之性本惡,人類天生就具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此健全、嚴厲的禮法制度對於引導人們後天學習為善具有重要意義。
  主張法治,反對禮治
  法家以“法治”反對西周的“禮治”,代表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反對奴隸主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在國家治理中,統治階級要尤為重視法律的作用,法家認為:法的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的重法、申不害的重術、慎到的重勢。而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提出“法”、“術”、“勢”三者相統一的社會控制思想的思想。其中法是指健全的法制,勢是指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御羣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君主必須處勢抱法行術,才能君尊國治,進而稱霸天下,統一天下。

二、秦的興盛與法家治國思想
  春秋五霸之一的秦自秦穆公以後,與晉兩國長期爭奪河西之地,勝少敗多,逐漸衰落。直至戰國初期,秦國由於長期內亂不止,無暇外顧,河西之地被魏國所奪取,並被逼退守洛水之西。此時面臨內憂外患急需解決的秦與代表新興地主階級利益,主張君主專制的法家一拍即合。此後法家思想在秦國迅速發展,成為其治國核心思想,而秦國也在法家的治國理論幫助下,成為戰國七雄之首,進而橫掃六國一統天下,建立中國第一個統一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制的封建國家。
  秦孝公時期,主張重刑思想的商鞅得到重用,並發動了有名的商鞅變法。商鞅認為“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所以備民也”,即嚴刑峻法對治國尤為重要,而“輕罪重罰”、“刑于將過”的思想也貫穿了商鞅變法的始終。
  另一方面,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綜合了法家三大思想,把商鞅的重法、慎到的勢治、申不害的術論融為一體,創立了一套法、勢、術相統一的君主專制理論。韓非的法、勢、術相結合的政治理論是建立在其君權至上的理論核心上。韓非認為君主是一國的絕對權威,其權益高於一切,可以獨斷專橫。同時君主應該用至尊的君權,集中全國的人力物力,吞併其他國家,實現天下統一。
  正是這樣的法家思想推動秦國在制定法律和政策上獲得不菲的成績,並大大增強了其經濟、政治和軍事實力,為秦朝一統中國奠定堅實基礎。

三、秦的衰敗與法家思想
  法家的法治思想把秦國推向了權利的巔峯,但是嚴刑峻法和高度集中的君主專制制度為秦國的發展埋下了隱患。可以説秦朝的滅亡是其統治者對法家思想的極端發展和法家思想在實際操作中不可解決的矛盾造成的。
  首先,由於人民不堪忍受長期戰亂,渴望建立封建專制的統一國家,而秦又順應歷史潮流,利用法家的先進理論強國,才使其在短時間內統一天下。而統一之後的秦朝需要的是與民休息,穩定發展各地經濟,但是秦朝統治者在其統治過程中始終堅持強國爭霸的法家思想,對外擴充疆土,對內酷法鎮壓,強制人民在思想和政治上的統一,從而加劇了封建統治與人民之間的矛盾,為秦朝的發展埋下隱患。
  其次,韓非的君權至上思想起初對於削弱西周宗室貴族的權利,建立代表地主階級利益的封建專制國傢俱有積極意義。但在一統天下後的秦朝,“以法治國”的法治與“君主至上”的專制產生了不可避免的衝突。秦統治者強調的依法辦事僅僅只是針對大臣和百姓,統治者自己則超越於法律之外,凌駕於法律之上,實行極端個人獨裁和專制。因此,以法辦事變成了言出法隨,繁密、先進的法律形同虛設,官吏們為求自保,只有按照皇帝的個人意志和命令辦事。隨之而來的是“天下之士,傾耳細聽,鉗口不言”的荒唐局面。這為奸佞小人提供了可趁之機,於是“忠臣不敢諫,智士不敢謀,天下已亂,奸不上聞”。至此秦的統治也就面臨崩潰了。
  最後,秦朝繁密的法律,過分誇大了法律的作用,且缺乏彈性,否定了道德觀念對人們的影響,只有強硬和威懾,加強對人民的鎮壓和對官吏的控制的同時,也使得人人自危,加重階級矛盾。絕對高壓的獨裁專制,絕對嚴峻的刑法威嚇,以利益驅使,也以利益終結。當利益不再而嚴法當前時,唯有反抗才能求得最基本的生存,所以全國各地爆發了激烈的反抗。最終,秦至二世而亡。

四、探討秦的興衰與法家思想的現實意義
  從以上討論中可以看出,秦朝的興衰與法家思想有密切聯繫,而其中的關係對於我們今天的國家制度建設具有參照性與借鑑性。
  法家的法治思想是在戰亂不斷的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其目標是富國強兵,故顯得有些急於求成,甚至帶有威脅主義的色彩。而秦統治者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統一之後仍舊堅持強國爭霸、輕罪重罰、君權至上等思想,導致社會矛盾加劇,百姓怨聲載道。因此,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應堅持“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並舉,建立健全的法律機制的同時,也要完善相關社會福利保障機制,以“疏”代替“堵”,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問題。另外,我國還應加快民主制度建設,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與此同時,法家思想中仍有部分是值得我們借鑑的。如荀子的社會羣體理論,即人生而不能無羣,而為使羣體的以維持和發展,制定有關社會規範是必不可少的,這將有助於各種分工關係和各種社會角色的職責與義務的固化。從而建立一個“羣道適當”的社會。又如管仲“思維不張,國乃滅亡”的主張,在這所指的“四維”就是禮義廉恥四大傳統美德,時至今日也仍有他們的獨特價值。這些思想,到了如今,我們自應正確重申其價值,並加以弘揚!

小結: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統一天下,建立了中國第一個封建王朝――秦。而秦朝作為法家思想的實踐者,其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建立起的一整套符合法家理論的律法,充分實踐了法家的治國理論,這也成為秦朝在戰國時期從羣雄爭霸中脱穎而出並最終一統天下的重要因素。但是,正是這個以武力稱霸天下,以律法嚴苛天下,以強大橫行天下的秦王朝,僅僅存在了15年,就迅速的滅亡了。總結秦王朝的發展史,可謂是“成也法家,敗也法家”,不論是秦王朝的發展壯大,還是秦二世時的慘淡收場都深受法家思想的影響。

標籤:秦朝 興亡 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