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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的蔓延 新思想的萌芽

法家思想在我國已經存在了上千年之久了,對我們的影響非常的深遠。現在的很多法制都會相應的參照一下,感受古人的法制社會是什麼樣的,對比現在的法制需要什麼改進的地方,進行下一步的修整。思想文化的變革,是造成思想變遷的主要原因,新的思想出現,終究要代替過時的思想理論。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新法家能帶來什麼樣的趨勢吧!

法家思想的蔓延 新思想的萌芽

  之所以需要新法家,主要在於法治建設需要法家思想的引導。思想暗含行為,什麼樣的思想就會催生相應的行為。也就是説,沒有推動改革的思想,就不可能有順暢的改革行為。思想傳導也對整個社會產生重大的思想渦旋,形成有利於改革的思想聚集力。這一點在商鞅變法時代法家思想起到的推動作用就可以看出來。商鞅變法之所以成功,主要因為它在法家思想指導下完成了科學的變法設計。由此可知,科學理論基礎對於變革來説多麼重要。又由於當代中國的法治建設,是權力推動型模式的體現;所以,推動法治實現的主觀能動性顯得尤其重要。由是,當代中國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也需要確立與之相應的新法家思想。

似乎是一個規律,在破舊立新的改革時代,變革者往往需要回首法家即開創性的革命學説,以尋找法治根基。法家根本趨向有二:一是要求社會變革,二是要求用法治鞏固社會變革。戰國時代,是一個變革普遍化的時期。承載社會變革脈動的法家,成為當時的應時學派。沒有法家的活動,社會變革不可能完成。甚至可以説,法家是當時的社會改造者。當時,包括儒家在內的一般諸子思想,都沒辦法在社會中形成強大的行動合力,以具體地推動國富兵強。而只有抓住人性扭結的法家思想,用切合實際的制度設計,建立戰時法治社會後,才使國家得以富強。可以説,沒有法家思想的指導,秦國要想完成變法以富強是不可能的。

類似於商鞅變法時代法家思想起到主導作用,當代中國趨近變革深水區,比以前任何時代都迫切要求新法家思想的指導。如恩格斯所説:"一個民族要想站在科學的最高峯,就一刻也不能沒有理論思維。"[1]要站在法治高峯上,需要超越以前的法學意識,就必需表達高端理論思維的新法家與之對應。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需要大批學法懂法的人具體承載。羣體拱衞出最能掌握時代法治走向的思想者派別。這樣的羣體,稱之為新法家,即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集合諸多法脈的法學人集體。這個法家團體,把社會主義法治作為自己的奮鬥目標,是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具體承載者,同時能夠吸取各方面法脈形成的合理性,進而成為集時代和理論大成的派別。

新法家的出現,代表着社會的進步,社會思想需要改進,不能一直停留在古式的氛圍,跟緊時代的補發,尋求根基,穩定發展。新法家承接着舊的思想文化,剔除不適合現在的東西,發掘新的東西,就是一段好的思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