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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結婚風俗 侗族擇偶不避同姓

黃曆5.14K

其實很多女孩子都是非常期待自己的婚禮的,也希望自己能夠找到一個比較好的人,是值得託付終身的那種人。所以看人的能力還是非常重要的,同時結婚也是會擁有很多不同的風俗習慣,下面來了解一下侗族的一些結婚風俗習慣。

侗族結婚風俗 侗族擇偶不避同姓

(1)風俗習慣
  侗族婚姻多是男女有戀愛基礎後,由媒人説合締結而成。侗族擇偶不避同姓,但不能在同一房族內為婚。有“姑表舅婚”、“姨表禁婚”的習俗。 侗族婚姻,不論是自由戀愛,還是他人説合,都得由男方請媒人到女方家説親,得到女方父母的應允,才擇日完娶。也有些青年摒棄“父母之命,媒約之言”的古規而自由結合,婚後,再給女方父母道歉認親,個別甚至與家庭決裂。黎平、從江、榕江等縣的侗族婚禮簡樸。迎親的傍晚,由“接親婆”手提燈籠,背一牀鋪蓋,把新娘接到郎家。

(2)全家迴避
  新娘進門時,全家迴避。新娘進門後,坐在火塘邊的新凳上,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念新婚詞,向新婚夫婦祝福。接着,新娘動手架鍋作炊事儀式,表示她從此為這家主婦。只殺一兩隻鴨,閤家吃飯。其實人們結婚是為了以後能夠有人陪伴自己,更像是一種合作,這種合作可以讓兩個人變好,也有可能讓兩個人的生活更糟糕,所以人們這些婚姻風俗就是為了讓其以後能夠擁有更好的生活。

(3)所請親友最多十來個人
  鄰寨的新娘子,飯後即歸,外村來的新媳婦,住上三天即回這種習俗,視夫妻感情和年齡大小而定。感情好年齡大的,一年半載即可到夫家落户,包辦説合或年齡小者,兩三年,甚至七八年才上夫家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