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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層地獄詳解

十八層地獄詳解

十八層地獄(或稱十八地獄、十八重地獄、十八泥犁)是地獄名稱。中國民間傳説閻羅王為地獄之首,屬下的十八位判官分別主管十八層地獄。在佛教傳入中國後,為道教所沿用和解釋。 地獄被一些人認為是人死亡後靈魂會到的地方,在漢族傳統宗教觀念中,地獄是陰間地府的一部分。 十八層地獄也是人們的設想,意在勸人們在活着的時候多做善事,多積德。作惡事,死後就會在十八層地獄受苦。



地獄解釋
《十八泥犁經》的十八層地獄,是以受罪時間的長短與罪刑等級輕重而排列。每一地獄比前一地獄,增苦二十倍,增壽一倍。
當中列出的十八層地獄均為梵文音譯,分別是:光就居、居虛倅略、桑居都、樓、房卒、草烏卑次、都盧難旦、不盧半呼、烏竟都、泥盧都、烏略、烏滿、烏藉、烏呼、須健居、末都幹直呼、區通途、陳莫。

誤區
十八層地獄的“層”不是指空間的上下,而是在於時間和刑法上不同,尤其在時間之上。

具體劃分
其第一獄以人間3750年為一日,30日為一月,12月為一年,罪鬼須於此獄服刑一萬年(即人間135億年)。其第二獄以人間7500年為一日,罪鬼須於此獄服刑須經兩萬年(即人間540億年)。其後各獄之刑期,均以前一獄之刑期為基數遞增兩番。如此計算,到第18獄之刑期,已相當於人間2.3乘以10的25次方年以上。罪鬼墮入其中,痛苦已無法形容。

十八層地獄詳解
標籤:十八層 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