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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婚戀大揭祕 並不是大家眼中想象的不堪

婚姻是我們一生中誰都不可避免的話題,我們需要婚姻來傳宗接代,也需要婚姻來寄託我們的精神所在,我們一直認為少數民族苗族的婚俗是封建的,但是其實外界對於苗族的婚俗一直都是有所誤解的,所以今天我們一起去看看苗族的婚戀到底是怎麼樣的吧。

苗族婚戀大揭祕 並不是大家眼中想象的不堪

  苗族婚戀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個別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餘都是實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與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飾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內通婚。在黔東地區,甚至凡是拜為兄弟的被視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關係,也不能通婚。近幾十年懂得了姑舅結親不科學,也改變了姨表、姑表結親的舊習俗。

2、自由戀愛。苗族越是聚居地區,越是婚姻自主,通過青年男女親自參加“遊方”社交活動來實現。即使有父母包辦,只訂婚而未結婚的,也可以自由參加正常的“遊方”社交活動。黔東南男女青年的“遊方”社交活動,一般在喜慶或者節日的白天進行。屆時,男青年便到不同家族的村邊固定的遊方場上去吹口哨,作“哦嗬”聲,唱歌邀請,姑娘們聽了就知道小夥子們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約來與小夥子們見面,互相介紹、談心、交流見聞,以及互相對歌。這樣反覆多次,從中發現意中人,再進一步的單獨談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則是每天晚間進行。各村寨的小夥子吃完飯後,就三五成羣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遊方”、

黔西北一帶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飯”、他們每逢節日(即農曆正月七年級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青年便歡聚在幾個村寨的一個山坡上,互相介紹、交談、對歌等等,如一見鍾情,便可傾吐愛慕之心。雲南楚雄一帶的苗族,在數十年前還有“姑娘房”的習俗,即由集體專設兩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勞動之餘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對歌,藉機擇偶。此外,在雲南紅河個別苗族地區還有“搶姑娘”的陋習,如果被搶去的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願意,雙方都回去告知父母,準備舉行婚禮。居住在湘西一帶包括黔東北、鄂西和戰四川東南角的苗族青年男女也必須在“會姑娘”自由戀愛的基礎上才能締結婚約。廣融水苗族自治縣的男女青年則通過“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邊談心、對歌等)。經過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確立戀愛關係。?

3、訂婚。苗族通過自由戀愛後,男方就可請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數越來越好,俗稱“親以多求為貴”、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舉行訂婚禮。但具體儀式苗族各地互有差異。在湘西一帶,如女家有心許配,必須經過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贊同之後,才能正式訂婚。然後男家再擇吉日向女家過禮,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還要請家族人吃喝兩天三晚。過禮後,男家又擇地日娶親。

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請媒人到女家訂親,往往媒人會説某家想要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來給男方家長傳訊,並擇定吉日,準備結婚。如果是父母包辦婚姻,則由男方父母先殺一隻羊送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帶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負擔,並表示願意成親。此後,男方家請媒人帶一對雞、一袋炒麪和若干雞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訂婚心意,這就算完成了訂婚手續;如果女方不同意,就殺一隻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禮。男女雙方商定結婚日期之後,雙方家長積極準備禮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兩三人。

4、結婚。苗族婚禮一般都很隆重,屆時男、女主家都宰豬殺羊招待鄉親和來賓。一般都包括送親、迎親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禮儀式也是不一樣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帶,苗族舉行婚禮時,男家殺一頭豬、一對雞、酒數壺、雞蛋若干和活牛一頭,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禮物。他們在女方家住一兩天,女方家也殺一頭豬來接待,並留一半給男方家以作回禮;同時,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來。途中,男方兩男在前面開路,新娘和陪娘在後面,挑禮物的走在最後。當新娘走近新郎家時,由新郎的父母出來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飯時,新娘和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餘的人隨便就坐。夜間,男女青年唱歌,吹蘆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參加唱歌,熱鬧非凡。 苗族,兄死寡嫂必須改嫁給弟弟(即叔嫂轉房)。

在湘西一帶,當娶親隊伍來到門前時,女家首先關門,賓主同時放鞭炮,男家用一包錢從門縫送入門內,叫做送“開門禮”,女家才開門迎接。吃完早飯就發親,由堂兄背新娘上轎,新娘除親屬陪同外,還有女友和兒女雙全的“引親孃”以及歌師等等。

新娘的女友們都身着盛裝,只有當新娘踩篾篩進男方家門,才知道誰是新娘。進門後,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邊坐下,由主婚人讓新郎新娘共喝一杯酒,共吃一塊肉,然後合用一盆藥水洗臉以除邪氣。主婚人唱完“合事歌”,晚飯後由雙方的歌手對歌,連續三天,婚禮才算結束。

5、回門。苗族婚姻都有回門的習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後都要回孃家。但何時回,回孃家居時間多長,及其儀式的繁簡。都因地而異。有的地方必須是經回門後才能過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禮三天之內新郎新娘只能見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門在孃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這一天晚上才是親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則是新娘在夫家住一兩個月後,新郎陪新娘回孃家住幾天,之後,雙雙返回新郎家長住。黔東南地區送新娘回門是苗族婚禮最隆重的禮儀。

在當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舉行訂婚儀式的習俗。當訂婚後的第三天,女方家就派數名姑娘給新娘送衣服來,新郎家就積極送新娘回門用的兩壇米酒、兩隻豬腿、一挑糯米飯、一挑糯米粑和兩個有篩子那麼大的大喜粑,還有雞鴨等等。有的還要送一挑稻穀。屆時,男方就按女方家長的要求邀請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門,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參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當晚,新娘的家長大擺宴席招待客人,並邀請本家族的青年男女來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間,賓主的歌手們便開始對唱苗族古歌,互相盤問民族歷史知識,邊唱邊向對方敬酒,這是互相學習和傳授苗族歷史文化知識的極好機會。次日早飯後,陪客者們便紛紛前來邀請客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連綿,沉浸在一片歡樂的氣氛之中。待客人們走遍每家每户,最後回到新娘家吃告別飯,準備回新郎家。這時,男子都要給新娘家送財禮,多少隨意,主人則送上一塊白布手絹和禮物。當客人離開時,全村男女都出出來送客。走出寨子時,新娘村上的姑娘們便圍着小夥子們討彩色花線。頓時,又響起賓主送別的陣陣飛歌,回門禮儀到此結束,新娘就留在孃家長住。

此後,過年過節或農忙時,新郎家就派人來接新娘,住幾天後,又回孃家長住。這樣反覆多次,最後由新郎的母親去接新娘回來,這才在夫家長住,並開始與夫同居。現在這一習俗已逐漸有所改變。

6、入贅。苗族有入贅、從妻居的,但一般為數很少。一般都是因為有女無子,不得已而招郎進屋。入贅男子通常是兄弟多,家境貧寒或者無父母的獨子。

7、離婚。苗族民間過去離婚的極少,如果夫妻雙方實在不和,可以自由提出離婚,但雙方本人不出面,而由雙方父母出面,請地方上的三老四少來進行調解;如仍不和,則由三老四少來協商賠禮問題,即由先提出離婚的付給對方一筆損失費用。如果雙方都要求離婚,就彼此不賠,到此了結夫妻關係,各自回父母身邊,再去參加“遊方”社交活動,結交新的伴侶。有的離婚夫妻,將刻上花紋的竹筒從中破開,各持一半為憑。

8、再婚。苗族中年喪偶者,不論男女都能再婚。只是婦女改嫁,必須再夜間從小門走出。黔東南和湘西地區的苗族,如果哥哥去世,未婚或喪偶的弟弟有權優先要求嫂嫂“轉房”(兄不與弟媳轉房),成否由嫂子決定,任何人不得強迫。

苗族的婚姻其實也有年齡比較小的,他們認為年齡小結婚其實是更好的形成一個家,而且在早一點的苗族婚姻中,他們是不和其他民族的人通婚的,那個時候就算是去很遠的寨子尋找和他們一樣的民族,都不願意和近一點的其他民族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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