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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三晉文化 歷史文化特色

三晉文化是中國的充滿特色的一大地域文化,源遠流長,是位於中國山西地區的文化,之所以被成為三晉文化,是因為在春秋時期這一片地域歸晉國所有,到了戰國後被分為三國,所以被成為三晉文化。那麼三晉的歷史文化特色是什麼呢?讓我們一起來中國地域文化看看吧!

淺談三晉文化 歷史文化特色

三晉文化源遠流長,根深葉茂,生生不息,經歷了數千年的輝煌。她濫觴於堯、舜、禹的傳説時代,成熟於西周初年的叔虞封唐,興盛於春秋戰國之際。作為以今山西為主體而跨越今河南、河北、內蒙和陝西等省區的中原地域性文化,她既不同於典型的宗法制魯文化,也不同於頗具折衷色彩的齊文化,又不同於南方楚文化和後起的秦文化,更不同於地處東南沿海的吳越文化。綜觀三晉文化的源流增變,其歷史特色大致有三個方面。

一、因地制宜、因勢利導的適應性

《左傳·定公四年》載,叔虞封唐時,“(周成王)分唐叔以大路(戰車)、密須之鼓、闕鞏(之甲)、姑洗(之鐘),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居於夏墟,啟以復正(政),疆以戎索(俗)”。所謂“啟以夏政,疆以戎索”,就是用夏政教導夏民,以戎法治理戎人。這是周久,實際上是周公,給叔虞制訂的施政綱領。因為唐國地處原來夏人的故墟,四周又遍佈戎狄部落,所以,應該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因勢利導,以夏戎之政治理夏戎之地,以夏惑之法管理夏戎之民。這在當時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又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所謂“啟以夏政”的具體內容,就是在叔虞的封國之內,維護夏代以來傳統的政治制度和風俗習慣,暫不實行西周王朝制訂的新的宗法禮樂制度。所謂“疆以戎索”,根據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就是按照戎狄的生活習慣(戎索)分配土地,不像魯衞農業地區按照周法分配土地”。也就是説,周天子特許唐叔虞從唐國人文地理的實際情況出發,在自己的封地內實行有別於魯、齊、衞等正統農業宗法制國家的政治制度和經濟政策。這不僅表現了以周公為代表的西周統治者的博大氣度,也表現了他們的政治遠見性和策略靈活性,值得後人稱道和效法。

淺談三晉文化 歷史文化特色 第2張

唐叔虞遵照這一方針立國治民,鼓勵民眾興辦水利,發展農牧業生產。數年之後,其政績已是斐然可觀,出現了“異畝同穎”,即不同的田地都長出了特別高大豐滿的植株,標誌着農業獲得了大豐收。這就使一度極為混亂的唐國政局安定了下來,使唐國民眾過上了安居樂業的生活。唐國原有的許多戎狄部落,也都先後歸附了叔虞。為此,周成王和周公分別作了《饋禾》和《嘉禾》詩,肯定和表彰了叔虞治唐的政績。三晉文化的適應性,由此獲得了良好的開端。

此後,周邊戎狄部族日益歸附,使晉國(叔虞之子燮父改國號為晉)領土日益擴大,經濟和軍事實力也與日俱增。至晉獻公時,晉國滅國二十,統一了今山西南部,並佔有今河南北部的部分土地。到春秋中期,周天子權威日衰,中原地區成為大國角逐爭霸和戎狄入侵蠶食的場所。晉文公順應時勢,對外打出“尊王攘夷”的旗號,對內鋭意革新政治,在與強楚的“城濮之戰”中“一戰而霸”,確立了晉國百年強國的地位。戰國初期,魏文候任用李俚等人,順應歷史趨勢,從實際情況出發改革魏國政治,開始變禮治為法治,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推行“盡地力”和“善平糴”政策,使魏國成為戰國七雄中最早強大起來的國家。戰國中期的趙武靈王,因地制宜,實行“胡服騎射”的改革措施,移風易俗,建立起一支強大的騎兵隊伍,擴地數千裏,幾乎實現了南下滅秦,統一天下的大業。這些成就,都與三晉文化的適應性有着緊密的關係。

二、求同存異、兼收幷蓄的包容性

三晉地區是華夏民族與周邊民族交錯雜處的特殊地域,南部為發達的農業地區,中部為農牧業共同發展的地區,北部為典型的草原遊牧地區,總體上説,人文和地理環境極為複雜。面對這種情況,只有在政治和文化方面求同存異,實行促進民族團結和民族融合的政策,才能安定社會,謀求發展。

從唐叔虞立國之始,晉國就實行了有利於民族團結和民族融合的正確的民族政策,在政治上寬容大度,文化上兼包並收。叔虞封唐後,即把曾經響應武庚叛亂、戰敗失國的原唐國國君及其宗族遺民,遷往鎬京的杜(今陝西省西安市東南,史稱唐杜氏),仍讓他們在周朝供職,還佔有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公元前520年,晉人滅白狄之鼓(今河北省晉縣一帶),雖然暫時俘虜了鼓國國君駕(革是),而最終又讓鼓人恢復了自己的國家。(見《左傳·昭公二十二年》及《國語·晉語九》等)至於着名的“魏絳和戎”(詳見《左傳·襄公四年》)以及趙武靈王“胡服騎射”(詳見《史記·趙世家》及《戰國策·趙策》等)的改革,更是晉國和趙國在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寬容政策的集中表現。

總之,晉國之所以能以立國時的區區百里之大的地盤,經過春秋前半期的不斷融合諸侯,兼併鄰國,到春秋中期漸漸擁有今山西全部和河南北部,而至戰國中期成為地跨今冀、豫、陝、蒙諸省(區)的三晉強國,決非偶然。它的濫筋於“啟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政治寬容和文化兼包的特色,顯然在其中起了關鍵作用。

淺談三晉文化 歷史文化特色 第3張

三、違背正統、離經叛道的創新性

三晉文化的這一特色主要是針對周天子及魯、衞等諸侯國典型的正統宗法制文化而言的。所謂違背正統,就是違背正統的宗法制的禮治傳統;所謂離經叛道,就是離封建宗法制的禮樂之經、叛血緣宗法制的“親親”之道。西周王朝的社會組織結構是一種家國一體,宗統與君統合二為一,“同姓從宗合族屬”的血緣實體。周天子既是君臨萬物的至高無上的君主,又是天下百姓共同的宗主和嚴父,而各國諸侯對本國的臣民來説也具有這種政治和血緣的雙重身份。由天子至於士民,層層分封,等級森嚴,根據血緣姻親關係的親疏來確定財產和權力的分配與繼承,從而達到鞏固宗法奴隸制統治秩序的目的。但是,由於特定的社會歷史原因,在三晉文化體系中,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宗法觀念是較為淡薄的。

晉國自春秋早期的昭候以來,百餘年間王位的爭奪篡弒,史不絕書,並在春秋中期先後發生了曲沃滅晉翼、獻公滅桓莊之族以及驪姬逐殺羣公子的內亂,演出了一幕幕宗族血親之間骨肉相殘的慘劇,使晉國公室宗族勢力遭到毀滅性打擊。就這樣,維護晉國宗法統治集團的血緣紐帶較早地被割斷了,從而至晉文公時就形成了其他諸侯國少有的異姓卿族專政的軍政合一的政權體制,對晉國的歷史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也正因如此,晉國政治才具有了尚賢、尚法、尚公、尚義乃至尚俠的傳統,致使三晉文化也呈現出種種非正統的色彩。

唯其尚賢,晉國統治者能夠不受宗族血緣關係的束縛,在異姓卿族和他國的逐臣逃臣中選賢任能,出現“楚材晉用”的局面;晉國大臣中也形成了舉賢薦才的良好風氣。晉文公時,老資格的趙衰避賢讓權,極力推薦先軫等賢才擔任軍政要職;晉悼公時,元老重臣祁奚薦賢,有所謂“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的表現。唯其尚公,晉國的卿族、士大夫等,一般不念私怨,不報私仇,不爭個人名位,不計個人安危,而是忠於公事,死於公敵,表現出高尚的忠公品格。荀息死於晉獻公之託孤;先軫因國事而唾辱晉襄公,並因此而殺身自贖;魏絳冒死戮辱晉悼公之弟楊幹之御等,都是其中的傑出表現者。唯其尚法,我國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即產生於春秋末期的晉國,並由範宣子鑄於刑鼎,公佈於眾;到戰國時,三晉又成為法家的搖籃,早期法家人物如吳起、李悝、西門豹等,使三晉的變法運動起步早而見效多。唯其尚義、尚俠,晉靈公時,程嬰、韓厥等義士,前仆後繼,為解救趙氏孤兒上演了一出豪壯慘烈、震撼古今的大悲劇;戰國初期,又出現了豫讓為謝主恩,不惜吞炭漆身,決意刺殺趙襄子的俠義之舉,讓古今義士為之動容。

顯然,三晉文化的反正統色彩,同樣可以追溯到“啟以復政,疆以戎索”的方針。這一方針,與三晉大地特殊的人文地理、自然和社會環境相結合,決定了三晉文化的歷史特色。

看了這些,你明白了?中國的地域文化歷史悠久,博大精深,每個地區的文化都有自己的文化特色,而我們只需要去理解並且接受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