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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的生克

八字”既然已賦予了不同的屬性,接下來還要講一下它們之間不同的生克關係。這種生克關係首先來自於自然現象:人們生活中常見的水澆到樹木花草上,樹木花草便活了,所以水生木;鑽木可以取火,所以木生火;火滅了變成塵土,所以火生土;土地裏有金屬礦物,所以土生金;金在高温下會熔化成水狀,所以金生水。如此水又生木,木生火……自然界的萬物,在古人眼中就是這樣生生不息,以至無窮。

八字的生克

還有一種説法,五行相生關係,是按照金、木、水、火、土這五大行星的相互運行而來的,它們依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按季節相繼出現於北極天空,所以形成周而復始的相生關係。

除了相生關係,還有相剋關係,就是金克木,用斧頭能劈開木頭;木克土,古人使用木犁耕地;土克水,用土壘成堤壩,就把水擋住了;水克火,起火了,水一澆就滅;火克金,再堅硬的金屬,被火一燒就熔化。如此金克木、木克土……也是生生不息。

這種生克關係被引進到命理,一般情況下凡遇相生則是好的,遇相剋就會有麻煩。但遇相剋,也不能一律視作過去的迷信説法――剋夫就是剋死丈夫,而是指感情多有不合。更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弱命者遇扶助果然是好的,但旺命的人本身已強了,再扶不但多餘,反而物極必反成了壞事。所以,旺命者有時相剋反為美。

為了針對不同情況,在生克概念建立起來後,命理中還引入生克組合的九類具體情況:

1) 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注意,天干五合,是生成了一種新的東西,它們原來的屬性便不再存在了。所以合有牽制或改變五行性質的作用。

2) 天干沖剋:天干有四組相沖組合,甲庚相沖,乙辛相沖,壬丙相沖,癸丁相沖。相沖是指有破壞作用。還有相剋:庚丙相剋;丁辛相剋。

3) 地支會方:地支有四個會方,會,就是在同一個八字中相遇的意思。便是寅卯辰代表春季正月、二月、三月,會成東方木;巳午未代表夏季四月、五月、六月,會成南方火;申酉戌代表秋季的七、八、九月,會成西方金;亥子醜代表冬季的十、十一、十二月,會成北方水。可見,地支相會後也是變成了不同的五行。地支會方有加強某一類五行的作用。

4) 地支合局:地支有四組合局,寅、午、戌合成火局(指八字中如同時出現寅、午、戌三個字,便可稱為合局;如只見寅午,或午戌,則為半合,下同。);亥、卯、未合成木局(只見亥卯、或卯未則為半合木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只見申子,或子辰,則為半合水局);巳、酉、醜合成金局(只見巳酉或酉醜為半合金局。地支和局後,有加強某一類五行的作用。一般情況下凡在命局中不論出現合局還是半合局,都表示命主人緣好,能和周圍和諧相處。

5) 地支相刑:分四類,a.恃勢之刑,在同一命局中同時出現寅、申、巳,即為犯三刑,如只是申寅、寅巳、巳申,也是犯了相刑,破壞力較三刑稍弱些而已。b.無恩之刑,是指在同一八字中同時出現戌、醜、未。如僅見戌未、未醜、醜戌,則也是犯了相刑。c.無禮之刑,子卯相刑。d.自刑:辰辰,午午,酉酉,亥亥同時或分別在一起,即為自刑。命局中凡出現“自刑”者,一般被認為有自殘、自虐傾向,常常會莫明其妙與自己過不去。

6) 地支相沖:共六個組合,即子午相沖,醜未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平常人們都知道屬鼠和屬馬的人是相沖的,屬牛和屬羊相沖,屬虎和屬猴相沖,屬龍和屬狗相沖,屬蛇和屬豬相沖,大概就是從這裏來的。但命理中所説還不是二人之間的相沖關係,而是指同一人的命局中有不同的屬性會發生衝突,而導致命局的榮衰。這種衝突主要是指感情不合,意見不一而言。地支六沖被認為有嚴重的破壞作用。

7) 地支六合:以下六組地支如在同一命局中出現,即為“合”:子醜相合,寅亥相合,卯戌相合,辰酉相合,巳申相合,午未相合等。“六合”有改變五行的作用,要在命局中具體所處地位論優劣。

8) 地支六害:是指子未相害,醜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相害關係有妨礙作用。

9) 地支相破:子酉、卯午、辰醜、戌未、寅亥、巳申等這六個地支在一個命局中相遇,即為相破。相破關係有輕微的妨礙作用。

以上九類關係,一般認為命中遇刑、衝、害、破是不好的,合、會則要作具體分析,合會後的五行是命局所需要的,則為好;反之則不好。還有重要的一條是:無論天干還是地支,有時會同時出現衝合現象。這裏就有個順序問題,不能顛倒。

通常天干中合的力量比沖剋大。如:四柱為××、乙×、庚×、甲×者,天干庚與乙合,庚又與甲相沖,在這種情況下,就應論合不論衝了。因為天干五合(1)在天干沖剋(2)之前。這命局中日元庚金合月柱乙木之財,主此命會經商;乙木又處月為父母柱上,故命主與父母緣份厚。

地支的會合刑衝關係很複雜,但也有規律可循,即按以下順序分先後:(1)四衝,(2)會方,(3)三合局,(4)三刑,(5)相沖,(6)半合局,(7)相刑,(8)六合,(9)六害,(10)破。同時出現,以排列在先者論之。舉例,命局×酉,×寅,×卯,×辰,其中地支寅卯辰齊見,會成木方,按以上地支順序會方為(2);而地支酉卯相沖,排在(5),就論會不論衝了。木方齊全,木主仁,説明此人人緣很好,樂於助人。又如:×子,×醜,×午,××這個命局中,子午相沖(5),子醜相合(8),衝在合前,故只作衝論,夫妻宮逢衝,主夫妻感情淡薄。再如:×子、×未、×申、××,子與未相害(9),又與申半合為水(6),故以合論,合主人緣好,半合水局,水主智,故此命主是個聰明人,等等。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規定,要熟記。

歸納:在這一講中我們已進一步講到“八字”相互間的生克關係,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推演論命的基本概念,要熟記,並能靈活運用。生克關係在命局中反覆出現,內容又多,加之其他各柱與日柱天干又是什麼關係呢?下一講我們將引入一個新概念,即何為“六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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