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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三、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論命惟以月令用神為主,然亦須配氣候而互參之。譬如英雄豪傑,生得其時,自然事半功倍。遭時不順,雖有奇才,成功不易。

十三、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用神須得時乘氣,譬如夏葛冬裘,得時則貴。然亦有用神雖乘旺氣而下貴者,則受氣侯之影響。故取用神,於扶抑之外,必須參合氣侯,即調侯之法也。

是以印綬遇官,此謂官印雙全,無人不貴。而木逢冬水,雖透官星,亦難準貴。蓋金寒而水益凍,凍水不生木,其理然也。身印兩旺,透食則貴,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為秀氣。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調候。

木生冬令,月令印綬,凍水不能生木,透官星則金從水勢,益增其寒;透財星則水寒土凍,毫無生機,故財官皆無所用。寒木向陽,惟有見丙丁食傷則貴。如庚寅、戊子、甲寅、丙寅,財官皆閒神,無所用之,其時上丙火清純,以泄身調侯為用,所謂用之冬木,尤為秀氣。然不僅冬水冬木為然,冬土亦須調侯,蓋土金傷官生於冬令,必須佩印也。又如前清彭剛直公玉麟之造:丙子  辛丑  戊子  癸丑。醜中癸辛透出為貴徵,然冬土寒凍,非丙火照暖,則用不顯。喜其年上丙火,合而不化,運行南方,丙火得地,而戊土皆得其用,亦調和氣候為急也。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而金水見之,反為秀氣,非官之不畏夫傷,而調候為急,權而用之也。傷官帶煞,皆隨時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此言金水傷官也。月令傷官,本以官煞為忌,獨有金水傷官,生於冬今,金寒水冷,以見火為美,不論官煞也。更須身印兩旺,財官通根,方為貴格。

傷官佩印,隨時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濟水,水濟火也。

此亦調侯之意也。凡佩印必緣身弱,而木火傷官,生於夏令之佩印;潤土生木。得其中和之美。

傷官用財,本為貴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貴,凍水不能生木也。

承上文金水傷官而言。金水傷官,以木為財,傷官生財,本為美格,而冬令無火,見財為用,因凍水不能生木也。若為水木傷官,見財最美,財即火也,總之調候為急。

傷官用財,即為透氣。而用之夏木,貴而不甚秀,燥土不甚靈秀也。

承上木水傷官而言。夏木用財如:戊戌  丁巳  甲寅  己巳。火旺木焚,而四柱無印,不得己取土泄火之氣,行印運被土回克,非特不貴,寅亦難期。

春木逢火,則為木火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論。秋金遇水,則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論。氣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見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見官無礙。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會成水局,天干透丁以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幹頭,便為貴格。與金水傷官喜見官之説同論,亦調候之道也。

春木逢火,木火通明;夏木逢火,火旺木焚;秋金遇水,金水相涵;冬金遇水,水蕩金沉。此乃氣侯之衰旺,不能一例論。夏木冬金,真傷官也,反不及假傷官之美矣。春木逢火見官,如;甲申  丙寅  甲申  庚午。木嫩金堅,庚金通根於申,必須取丙火制庚為用,為兒能救母。若庚金輕而無根,則置之不用如:戊寅  甲寅  甲寅  庚午。反可取貴也。庚生申月而合水局,為金水假傷官,喜見官星,與冬餘真傷官相同。壬癸透露則傷害官星,不論秋冬,為忌亦同。

食神雖逢正印,亦為奪食,而夏木火盛,輕用之亦秀而貴。與木火傷官喜見水同論,亦調候之謂也。此類甚多,不能悉述,在學者引伸觸類而已。

觀上述變化之法,可知用神以及輔佐,最要者在合於日主之需要。倘能合於需要,傷官不妨見;不合需要,財官同為害物。更有兩神成象,如水火對峙,非木調和不可,即使四柱無木,亦必待本運,彌其缺憾,方能發跡;以其需要為木,所謂通關是也。取用於四柱之外,更為奇之又奇者矣。凡八字必以中和為貴,偏旺一方,而無調劑之神,亦不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