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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法家文化的發展歷程

眾所周知的是,中國是一個文明大國,治理一個國家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更多的還是需要一種治國的方法。“法家”的出現為治國之道提供而來一種方案,你對法家瞭解多少?你知道法家文化是如何發展的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解讀法家文化的發展歷程

  法家思想同中國封建土地關係的產生與發展相聯繫,是地主階級取代奴隸主貴族統治的理論表現。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韓非子、李斯等。

西周奴隸制社會,依靠禮和刑兩項權利原則運轉,“禮”針對貴族,是奴隸主貴族統治的政治體系和道德規範;“刑”針對普通百姓。在西周奴隸制社會禮裏,各種社會關係主要依靠個人接觸和個人關係來維持。天子、諸侯都生活在社會金字塔的頂尖,與普通百姓沒有直接關係,而與百姓打交道的人,則是一些下級諸侯和小貴族。諸侯國之間的交往稱為“禮”,而貴族依靠“刑”迫使庶民服從。

到了東周列國時期,周禮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舊有的典章制度隨之衰落,社會各階層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漸被打破,大國之間侵略、兼併;各國領導人都想在弱肉強食的殘酷競爭中保存自己的國家,強大國家軍事、政治、經濟實力,強化國家的統治,就需要中央集權。面對這樣的形勢,儒家、道家、墨家等各派都力圖解決君王的各種問題,可是都過於理想化,不切合實際。各國君王愛聽的不是怎樣謀求民眾的安居樂業,而是如何解決當前的嚴峻的國際形勢。

為壯大自己,適應封建土地關係發展的需要,奴隸主貴族中出現了一批改革家,如齊國的管仲、晉國的郭偃、鄭國的子產等人。他們頒佈法令與刑書,改革田賦制度,促進封建化過程,成為戰國時期法家學派的思想先驅。管仲和子產既強調法制,又重視道德教化。

在哲學上,他們表述了一些唯物主義的觀點,管仲及其後繼者提出“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的觀點,子產則提出“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的命題,承認自然界有其客觀的規律。法家主張組織領導極權主義的理論和方法,法家本身更傾向於是政客而不是法學家。

戰國初期,封建制在各諸侯國相繼建立,應經濟、政治、思想領域全面變革奴隸制的需要,產生了新興地主階級的法家學派。這一學派的思想家在理論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別,但都主張以“法”治國。講學於稷下學宮的齊國法家,繼承發展了管仲的思想,汲取了黃老之學,主張法禮並重,先德後刑,因道生法,形成了一套較為温和的法治理論。

《管子》中的法家着作和帛書《經法》、《十六經》、《稱》、《道原》等是他們的代表作。而秦晉兩國的法家則主張嚴刑峻罰,反對禮義説教,專重於法、術、勢,獎勵耕戰,富國強兵,力並天下。他們是法家中激烈而徹底的一派,政績顯着。歷史上通常把秦晉法家視為先秦法家學派的主要代表。

法家的思想先驅可追溯到春秋時的子產,實際創始者是戰國前期的李悝(約前455~前395)、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戰國末期的韓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論和樸素唯物主義的哲學體系。

法家學派的法治理論對春秋戰國之際進行封建化的改革以至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中央集權專制的封建國家起了重大的作用,併成為秦王朝的統治思想。到了西漢以後,獨立的法家學派逐漸消失,其法治思想被吸收到儒學的體系中,德刑並用,成為維護地主階級專政的有力工具。但是,先秦法家對以後的一些唯物主義者和進步思想家仍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小結:法家是先秦代表新興地主階級激進派利益的學派。代表人物有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韓非等。他們都是一批主張“變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他們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極力輔佐一些國君進行社會政治、經濟改革,並從某些方面為維護地主階級統治提供了理論、原則和方法。

標籤:法家 解讀